更何況人地結婚係因為愛,而唔係為傳宗接代
我地贊成ge,因為香港都注重人權,人有自己選擇對像ge權利,既然係中意同性ge咁無理由唔比,既然有人生自由,咁婚姻都一定係自由架la,咁既然加上係兩情相悅,咁何樂而不為呢?
我同意同性戀婚姻合法化,因為有好多唔同既原因令同性戀出現,首先可能係天生,佢係男仔,但係佢既內心係女仔,所以佢會不其言地去中意男性,第二個就係因為佢地過去感情受創,令佢地唔再相信異性,從而令到佢地有同性戀的產生,咁你諗下點解一個男仔/女仔會創傷得另一方
我覺得同性戀唔應該合法化ge因為我本生有宗教信養呀,咁變左我點都係接受唔到同性戀ge婚姻,另外,我覺得婚姻最重要ge係有個道德指標係入面,就係人一出世就一男一女ge,而同性戀就違反左自然定律,我覺得我地唔應該輕易接受違反自然定律ge野
作為一個佛教徒呢,我對同性婚姻既睇法係中立既,點解會咁講呢,首先,我就想講下佛教既一d義理先啦,佛教有個不邪__戒ge,點解會有不邪__戒ge呢,就係如果係一個婚姻以外,同其他對像發生性行為或者感情,係唔認同ge,但係佛教有提及到一定要男女
都諗到一個家庭里面唔可以有爸爸同媽媽呢個角色,所以兩個媽媽或兩個爸爸,好難離保兩者ge缺點,唔贊成,如果小朋友我會尊重
先可以一齊ge,咁作為一個佛教徒,我都無話要禁止,但都唔會千就,因為不邪__戒啦,愛情呀,婚姻個d呢,都會執着到感情,就會__外到修行,令到自己__入痛苦中,無論係異性定同性,都唔係對修行好ge
我覺得功能上唔應該合法ge,但係如果我ge小朋友將來都有d咁既傾向,又想一齊ge話呢,我係唔care ge ,一個婚姻呢,係男女結合,先至可以組成爸爸、媽媽呢個功能呢我唔係好贊成
我個人呢都唔贊成合法ge,除左功能上ge問題,男同女ge角色係一個家庭上面係有需要ge,但係小朋友真係有呢個傾向,咁我都唔care ge,但係我就唔贊成社會合法ge,因為曾經係法國研 究緊合法ge問題,有個小朋友同總統講,佢話:「我係個家庭里面,我可以無左爸爸定媽媽? 」所以其實小朋友